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審議,并報國務院批準,自2011年1月1日起,我國進出口關稅稅目稅率將進行部分調整。
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降稅承諾已于2010年全部履行完畢,2011年最惠國稅率維持不變。繼續(xù)對小麥等7種農產品(000061)和尿素等3種化肥實施關稅配額管理,并對尿素等3種化肥實施1%的暫定配額稅率。對關稅配額外進口一定數(shù)量的棉花實施滑準稅,稅率維持不變。繼續(xù)對凍雞等55種產品實施從量稅或復合稅,其中,適當調整了少量商品的從量稅稅額。
為滿足經濟社會發(fā)展需要,促進經濟結構調整,加強節(jié)能減排和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保護,2011年我國將對600多種資源性、基礎原材料和關鍵零部件產品實施較低的年度進口暫定稅率。其中,首次實施年度進口暫定稅率的
螺條式混合機包括丙烷、丁烷等資源性商品,脂肪酸、聚酰亞胺膜、鈦帶等基礎原材料商品,高清攝像頭、液晶投影儀用偏光板、電子駐車制動系統(tǒng)等關鍵零部件。根據(jù)國內生產能力、技術水平、供需關系的變化情況,提高或取消了碳纖維紗線、離子交換膜、轎車用增壓器等商品的年度進口暫定稅率。2011年我國繼續(xù)以暫定稅率的形式對煤炭、原油、化肥、有色金屬等“兩高一資”產品征收出口關稅。為規(guī)范稀土出口和緩解化肥價格上漲趨勢,提高了個別稀土產品的出口關稅,適當調整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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